目前分類:人物描繪 (6)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你是個怪咖嗎?

我覺得自己很正常。雖然有時候朋友認為我很怪。比如與朋友逛大街時,我的一隻鞋帶掉了,朋友好早就留意了卻不講,直到我蹲下來把鞋帶重新繫緊時,朋友訝異的叫道:「啊~我以為你是故意的...」(臉上三條線)他們才是怪人吧?

但我真有遇見過幾個怪人,某種程度而言,心裡其實挺佩服他們的。

中學時在台中綠川車站,總會遇見一個年輕人,穿著青年高中的制服,跟你說車票掉了,要你給十元。每次都是同樣狀況,你就知道他有問題。怪的是,你以為跟他算是「熟人」了,他還是走向前來跟你要十元。過了幾年,他不要小錢幫助了,開始賣起口香糖了。已經中年的他,現在在做什麼呢?

有一陣子為準備考試,常去興大圖書館。一張大桌子通常坐上六個讀者,一排各坐三個。有一個長得高大皮膚黑黝的男生也常背著「旅行袋」來佔位置。那時候還不太流行現在的帆布背包,他的「旅行袋」是那種尼龍布料(通常是紅色),而後加上細尼龍繩當雙肩帶那一種。我注意到,每次這個男的一進來,找到空位坐下後,沒多久,其餘學生就會紛紛離開那張桌子,只剩他一人獨佔著。究竟是怎麼回事呢?後來聽說,問題出在他所讀的東西...原來從尼龍旅行袋拿出來的讀物,就是黃色漫畫,把周遭的人嚇得花容失色。我從沒遇過他來跟我坐同桌,所以真實性永遠無法驗證。

剛來香港沒多久,高街到般咸道是個非常陡峭的上坡,費勁力氣往上爬時,被一個女生粗聲粗氣大聲喊叫的聲音吸引住了,忍不住多看她幾眼。這個女生戴著頂帽子,染過顏色的棕髮從帽沿下露出,下身穿著七分褲,皮膚白晰,是很「日式」女生的裝扮。主要是她手裡拿著紙板,大字寫上:「我是日本人,不會講廣東話」...可剛剛聽見的那一連串廣東話又是什麼?心裡非常納悶。有幾次在公園打太極拳時,又瞧見她,那張紙板似乎永不離身,她,該不會是住在公園裡吧?這一區經常見到她的身影還有那一張醒目的紙板,到底是哪裡來的人呢?很好奇。

tmc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rembrandt-prodigal-son.jpg 

「浪子的比喻」對很多基督徒而言耳熟能詳。最近在讀Ratzinger(現任教宗)寫的《拿撒勒人耶穌》(Jesus of Nazareth),有些提醒,讓我不斷反芻。首先,耶穌講話的脈絡,是身處於一堆被主流社會瞧不起的人或罪人當中,主流人士(法利賽人跟文士)私下議論耶穌的行為。耶穌就是在這情況下給了三個故事,其中一個就是浪子的比喻。教宗指出,故事的主軸不是那個浪子,而是「一個人有兩個兒子」。父親,是故事的核心。

 

小兒子要求分家業,之後在外頭放浪形骸,追求他心目中的自由。這一段任意放蕩的人生到歸家的路途,Ratzinger以「朝聖」(pilgrimage)形容,就是一個人發現存在意義的過程。就內在而言,這是一段面對「父親」與身為兒子而有的「真正自由」的意義醒悟過來的旅程。事實上,耶穌這個浪子比喻是以舊約何西阿書111-9節為基礎而給的。

 

以法連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阿,我怎能棄絕你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也不再毀滅以法連,因我是 神,並非世人、是你們中間的聖者、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何西阿書11:89

 

路加福音裡敘述,落魄的小兒子「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新約裡的「動了慈心」,就與舊約裡「我的憐愛大大發動」一樣。英文是compassion,而在舊約裡的「我回心轉意」,英文是「My heart is troubled within me and I am moved with compassion」。

 

我讀聖經,最喜歡發現神的屬性。我們的神,如他所說,「我是神,並非世人」,這樣的神有苦惱,就是被他自己的憐愛苦惱。教宗解釋compassion就字意的表達,指的是母親的子宮,是這樣的慈心、憐愛恢復了與小兒子的關係(sonship)。

 

到了大兒子的部分。大兒子不滿意這位弟弟放蕩的過去竟然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還聽到家裡作樂跳舞的聲音,生氣地不肯進去。這個父親對於公義並沒有與大兒子爭論。但是耶穌要說的其實有個重點,就是那些遵守律法者所要面對的試探,什麼試探呢?與父的關係不只是律法(a juridical relationship),他們需要認識,神不只是一個律法的神,而是一個大於律法而有愛的神。順服,不是因為律法規定,而是來自於更深、更為謙卑的一種力量。大兒子對於神的善所發的苦毒,事實上也說明了這類順服的限制。在他們的內心深處,其實也嚮往小兒子放浪形骸的那種自由。大兒子,同樣需要經過一段旅程,重新認識自由與兒子的意義。

 

「他父親出來勸他」,再次地把焦點放在這位父親與大兒子的關係上。有著兒子身份,卻過著奴隸般的生活。耶穌鼓勵我們,那些「未離家」的,也需要確認我們跟這位父親的關係,找到信仰的喜樂。

 

我從網路上找到Rembrandt畫的浪子回頭。這幅畫,我在聖彼得堡的Hermitage博物館親眼見過。Rembrandt實在是很厲害,觀畫者的目光,除了兒子的襤褸落魄,父親那雙堅毅卻充滿溫暖的手,臉上的不捨卻安慰的神情,再看看周遭幾個人物包括大兒子的臉部表情。順帶一句,Hermitage博物館超大,我想可能要在那裡待兩個星期才能把畫看完。

 

tmc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過兩天就要去日本出差,怎樣也要再寫一篇文章,好維持一下部落格的人氣J

 

很早就想寫寫二姐,今天這一篇恐怕也談不完,有機會可以來個一二三部曲。直到現在,二姐仍是我最崇拜的人之一。她古靈精怪,腦袋裡永遠有點子。

 

我從小就喜歡跟在她旁邊,死皮賴臉的。連她受邀去班長或是同學家,我也一定要跟去。二姐回絕的理由,就是我太小了,腳力不好,根本無法走那麼遠去同學家。我總是一臉堅定地回答,我絕對走得到。她很無奈,拗不過我。更慘的是,前往她同學家時,我是自己走,返回家的路途中,就耍無賴了,二姐非常可憐,得背著當時小名叫阿肥的我回家,她自己也瘦弱的很哪,現在想起真是不忍。她小學好友的名字我甚至記得,吳宜貞啦莊書容啦,比記我小學同學的名字還牢。有一次吳宜貞請姐到她家玩,玩耍後,擺上餅乾當點心,吃餅乾是沒問題的,吳宜貞卻強調要把餅乾泡在熱開水裡吃吳宜貞一轉身,二姐跟我乘機互相皺了皺眉。

 

小學三年級時,家裡從台中市搬到了太平。那地方前不著村,後不著店。沒有鄰居,遑論其他玩伴。幸好家裡出了個二姐,她利用很多現有的材料或工具,一個一個遊戲,就像是天上煙花一樣地,迸啊迸啊,整個夜幕放光似的,我們的童年也璀璨不已。不過,她的點子不純粹是為了玩樂,也是為了她的撲滿。例一,炎熱的夏天,悶得發慌時,她踩上工廠的三輪車,大聲問有沒有人要搭,她願意帶我們繞整個工廠幾圈。(一圈費用兩元)。例二,冬天不能外出遊玩,她從媽媽那裡弄來麵粉,堆成迷你小山丘,裡頭藏兩三條橡皮筋。給你一根牙籤,讓你挑三次,若能撈出橡皮筋當然有獎。(玩一回兩元)。

 

真好奇她是哪裡來的消息跟網絡,很小的時候,她跟大姊知道去糖果工廠幫忙包糖果,賺點零用錢。我跟過一次,她帶我去幫忙裝汽水粉,印象中,不記得有賺到什麼錢,只知道自己到了那裡拼命把汽水粉放進嘴裡。當然,這件事情後來被爸爸知道,打工賺外快的事情也就劃下句點。稍微大一點,台灣的鞋業如日中天時,也還是小學生的二姐從遠處拖著個大籃子,裡頭放著雛形的鞋版,加工的動作就只是要剪去某一個部分,我們幾個孩子,拿著剪刀,拼命剪,一雙也許賺個兩毛錢。我們的發財夢,沒多久,很快又被爸爸阻擋了。

 

真寫不完了,她還有一些驚人事蹟,且待下回分解。

(阿毛,她國中時的綽號。據說是因為手毛很多)。

tmc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murakami.jpg 

 

 

坐返香港的飛機途中,我翻著英文版的村上春樹--The Elephant Vanishes》,讀到一篇 ‘Lederhosen’(德國男人喜歡穿的有肩帶的皮短褲)。開頭沒幾句就出現: ‘A LARGE WOMAN’. 啊!原來,large 還是能夠用來形容人的身材啊。

 

話說(以下這一段曾經出現我在coruho部落格的留言裡),有一次上布勞岱,講到規模,老布好像用了Large這個字。老高就說,我們形容一個人,不會說:"She is large."  當時我就無法抑制的狂笑起來,別人也笑,但也只是笑五秒鐘。我卻無法停止,拼命想忍住。我告訴自己,不能笑了,卻還是想笑,於是,又一個念頭起來,"這樣下去是不行的。想些悲哀的事情來平衡一下好了"。結果這個想法,讓我陷入更想笑的瘋狂狀態。

 

拜村上之賜,對於large的用法有了新認識。但我暫時闔上這本象的消失,忽然想起去年此時。

 

香港人習慣安排聖誕與新年連著放,這樣就有長一點的假期。因此,這兩個節日之間,會出現在辦公室的的同事不多。去年聖誕節後回辦公室時,幾乎以為整個Centre只有我一個人。沒想到我的韓國同事D.O.也來了。經過他身旁正要去倒水來喝時,他叫住我,從他的背包裡拿出一份包裝漂亮的禮物,遞給我的同時嘴裡嚷著說,「給妳的聖誕禮物,雖然有點晚了,是個小禮物沒什麼…」(亞洲人常常一邊給禮物,一邊說這沒什麼那個日本婆婆給我禮物時也是如此說。華人這樣,現在韓國人也是)。不管怎樣,收到禮物真叫人歡喜!

 

過一會兒,他又從書包裡拿出一個保鮮盒來,裡頭放著兩塊cheese cakes,問我要不要一起吃?於是到了中心外頭的pacific coffee叫了咖啡拿了兩根叉子,我們將蛋糕擺在盤子裡,在樹蔭下,真像是野餐。當時的DO有心事。他說,姊姊跟姊夫要移民去洛杉磯,準備在那兒開studio。他母親在電話裡一邊講,一邊開始寂寞起來的哭著。聽著聽著,他心頭頓時沈重了起來。他得擔起責任回去韓國照顧他的父母親了。他嚮往自由,渴望做個永遠的activist,有了家庭連帶以及隨之而來種種韓國傳統與社會的壓力,難怪他悶悶的。他擔心,因為沒有關係與人脈,恐怕回韓工作沒有著落。

 

DO問我聖誕假期作了啥?看電影啊,我答。提到市川準導演改編自村上春樹的Tony Takitani(東尼瀧谷,村上春樹のトニ滝谷)。他先是說村上的東西很難拍成電影ㄟ,然後,即刻從書包裡拿出《The Elephant Vanishes》。 真巧。

 

那天,DO的書包簡直像魔法袋,裝著幾樣東西:一份聖誕禮物、兩塊起司蛋糕(上頭有草莓的,很怪的組合),還有一本村上春樹的《The Elephant Vanishes》。

 

那天,DO的書包藏著:善良的溫暖、友情的分享,還有村上春樹的孤獨。

 

去年的新年假期,很村上春樹啊。

 

而誰知道今年會發生什麼事情呢?2008年初DO的擔心在年尾全不算數,他進了倫敦大學的SOAS呢!

tmc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爸爸長得很好看。小時候有記憶起,就常聽周遭的人這樣講。他們叫他「黑狗兄」。看父親年輕的照片,就是風流倜儻。前陣子讀了陳柔縉出版的談張超英的傳記,幾張相片裡的張超英帥到不行。父親,也是那個樣子。照片裡的他,穿著西裝打著那年代流行的細版領帶,鏡頭下的他有雙大大發亮的眼睛,常帶著笑意,很迷人。他愛打扮,應該知道自己長得好看。

可是,上天也沒有給爸爸持續擁有這種形貌上的虛榮。我甚至不知道是在我幾歲時,爸爸因為一次工廠的意外,重度燒傷,鬼門關上搶了回來,那雙好看的手臂都成了蟹爪狀,十根手指頭甚至彎曲僵硬,不再能靈巧活動。是生活擔子,是殷切照顧他的妻子,還是幾個圍繞身旁嗷嗷待哺的孩子們,讓爸爸沒有太多時間悲嘆自己命苦嗎?身子復原沒多久,他用繃帶纏繞自己的雙手,避免皮膚直接接觸物品的痛楚,就騎上他的野狼一二五,打起精神來四處做生意。只是,從此爸爸都穿著長襯衫,遮掩他燒傷的手臂。他的手指不太能夠使力,甚至扣、解鈕釦都不行。所以,每件襯衫買回來,媽媽總要親自拆下每個鈕釦,換成方便的那種一按即合的釘扣子。夏天,炎熱時,壞死的皮膚沒法呼吸,他會很痛苦。大姊或是小弟,會去幫爸爸摳摳那些死去的角質,讓爸爸舒坦些。爸爸跟人合照時,常將手臂擺在身後,或是在胸前交叉,不太愛讓那雙手臂被人瞧見。打招呼,不得不跟人握手時呢?爸爸很不自在吧。

命運其實挺殘忍的。每每想到這裡,就忍不住地淚水決堤。父親這樣辛苦,他最得意的,就是從無到有,一手開創自己的小化工廠,在業界還有點地位。他患了癌症,正來來回回進出醫院時,工廠也因為政府重新規劃土地用途,終於要被徵收了。先是在醫院病床上,爸爸聽到確定拆遷日期了,像個小孩般地嚎啕大哭。

一直到那天來臨,我從學校返家途中,遠遠看見一輛怪手矗立在工廠前,我把摩托車停好,才踏入家門,見到媽媽再無法承受,跑進屋內挨在餐桌一旁哭泣。我從家裡屋內往外看,工廠廠房幾乎在挖土機怪手三兩揮動下就傾倒了。

挖土機的後邊,站著爸爸,他一直在那裡,沒有走開。

如果人的生命終了之前,需要一點溫暖一點欣慰,知道自己在世上沒有白走一遭,那會是什麼?

tmc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新增一個分類叫人物描繪,有空打算來寫寫圍繞在我周遭的人們,應該挺好玩的。當然,大部分會是隱惡揚善的。

香港學了英國的習慣,很喜歡用縮寫,這也是美國比較少有的文化現象。介紹我來港工作的孫美美(假名,她自己提到有文化資本的家庭應該不會給孩子取名叫孫美美這類的名字,我就打算這麼稱呼她。嘻嘻。),說她到了香港CPU(又是個縮寫)工作後,花了兩個月的時間熟悉各個單位部門的縮寫。我老闆就經常被那些老外稱呼為S.L.。大家可以想像,那畫面就有點奇特,至少對我而言。比方說,當著教授(我這樣稱呼老闆的,英文的話,就會直接以Prof.代之)面前,一個老外(香港人稱鬼佬,但現在有反歧視法,不知道能不能這樣叫)會說,"Hey, S. L. just conjured up a very good idea. Why don't you tell us about it, S. L.?"這樣是不是很怪?

我的老闆溫潤如玉,乃謙謙君子。為人含蓄內斂,在這樣爭奇鬥豔的社會,尤屬難得。平常少話,但是該發言時,句句切中要害。剛來香港工作時,沒啥機會見識,直到八月份跟他們到芬蘭開會,同事發表一篇文章後,有與會人士回以相當尖銳的問題,同事險些招架不住,結果教授起身一一回應,我從此對他折服的不得了。什麼報章常寫的低調風華,也許就是這種。內斂的光芒一射,一樣叫人暈眩。

雖然我這樣景仰教授,但是他的不多話,經常造成叫人有些尷尬的沈默(an awkward silence),不過不只是我,香港中文大學的呂大樂提過,他跟教授間也有過這種尷尬。教授雖然沈穩儒雅,卻也不失幽默。有一回,就是去年蔣勳來港講宋徽宗的詩帖。我知道平日教授喜歡欣賞古董字畫,就邀了他一道去。小小光華廳湧進很多讀者聽眾,教授在一旁坐定後,我一眼瞧見咱永遠的巨星林青霞也來了,一時忘情,竟然興奮地頻頻用手肘碰教授,要他看林青霞。教授當然沒有隨之躁動起來。就在覺得有點糗的時候,他緩緩地說:「還是當才子好哪」。

真有意思的人。

tmc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